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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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 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03-30

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第六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重庆三峡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是重庆市属公办本科高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多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余人(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第十条办学成果

★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

★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教育部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

★院士专家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市创业示范基地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类型: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和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中职阶段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备注:

1.各专业详细专业介绍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www.sanxiau.edu.cn/zsb/)。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对接高校的对接专业。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五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六条考试办法: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录取程序及志愿排序规则

(一)录取程序

转段考试合格的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考生只能录取到对接本科院校的对接专业。

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对口高职志愿排序规则

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对口高职本科按专业类别录取,进校就读后不得转出专业就读。录取新生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美术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

就读中科曙光、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班,除学费外另收培训费4200元/生年(此项收费已由重庆市物价局备案),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由学校代收。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助学保障: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对学生进行资助。具体如下: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2、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4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校内助学金(绿色资助项目)1500元/年;3、设有学术科研奖学金、技能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4、农村建卡户家庭学生资助:每年获得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同时重庆籍建卡户学生可在当地资助中心申请学费减免,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zsb/

教务处运行科电话:023-58105814

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办),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规定执行。

2019年2月15日